他请我去了一个商业活动,想让我帮他搞定一些这个项目的法律文件之类的,我跟他和一支乐队在片场共处了两天,他们当时在纽约的中国城拍摄。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,原来有人可以工作玩耍两不误——他们工作努力,可以拿到薪酬,最重要的是他们乐在其中。时我就想,我要做这个!我需要到洛杉矶去真正拥抱这个与摄影机为伍的行业,所以我辞去了律所的工作,搬到了洛杉矶,找到了一份在UTA电视台传达室的工作。进入这个行业,我绝对做了最正确的决定。自称只要摸屁屁就能看到那个人的过往」的奉艺奋,惹怒了文张烈,还被他过肩摔,并大骂:你这个变态崽子!越想越觉得自己是踩到屎了,这样的刑警X兽医组合,到底会如何携手破案呢?